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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心得番外:道·德·易·礼(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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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闲暇时写的番外,与本书无关,稍微整理了一下发出当做之前各种请假的补偿,先声明,没有外星人,没有幻想的部分,是我研究、学习我国文化的一些心得,不想看的可以跳过。】

    之前有读者让我写佛道番外,我放在《蓝白社》那本书的最后,叫道之易理与佛之觉悟。

    那篇番外写了道之易理,我算是开了个头,描了个框。没有多深入地去讲,顶多算个序。

    当时就说了,若要摊开来讲,可能一辈子都讲不完……

    就拿【道】来说,一个字就能讲一篇,而欲要讲道,必先讲【易】,而易若想要通俗地让你们明白,天知道要多少篇番外……我自己对易经的研究,可能也只是入门。

    有些东西就在我心里,但是想掰开了揉碎了,还得让你们感兴趣地理解下,简直难如登天。

    要不怎么说,道不可言呢。

    思来想去,千头万绪,我苦于不知从何讲起,因为欲要理解一个,必先理解另一个,而另一个又会展开,需要先理解很多前置内容。

    相互串联,环绕成一个庞大的环,在脑中恍如一片星河,无数作用力影响串联,非常难讲。

    我只能先淡化其中一些东西,突出讲解某部分。

    为此整理出一个目录:

    宇宙自然之母为道,万物生灭之源为德。

    华夏文化之核为易,人类文明之光为礼。

    这一篇番外,我哪个都不讲,先讲这个目录,否则后面都没法讲。

    宇宙自然之母为道,这个好理解,又不好理解。

    我在之前的番外里讲过,【道】那是最源头,最本质,最无为的存在。可以理解为自然规律,但其实还要更大些。

    应该是宇宙的终极真理,其无为而无所不为,默默存在,一切万事万物为之运转。

    我们只能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其他概念去让你们悟祂,我没有办法直接讲。

    为此我在上个番外给出了一个划分,根据深入层次不同,定为:道、理、法、术。

    推荐去把《道之易理佛之觉悟》番外看了,再来理解这一篇内容。

    道的道叫做自然,道的理叫做易,道的法叫做律,道的术叫做技。

    我为什么要这么划分,源于我对道德经的理解,多得不说,只说结论,我是根据老子的‘域中四大’,而建立了一个模型。

    《老子》: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

    道、理、法、术,便是其基本模型。

    域中很简单,可以粗浅当做宇宙。老子这说的是宇宙的道理法术,就是道、天、地、人。

    翻译一下:宇宙的道叫自然,宇宙的理叫天,宇宙的法叫地,宇宙的术叫人。

    其实宇宙的道,就叫道,其表现形式为自然,算是强行描述。

    这里的‘天’、‘地’,也不是指天空大地,那只是其一部分。

    人也不是指我们晚期智人,我们只是‘人’这个概念的一部分,强行翻译可以是指智慧生物。

    那不过是个称呼,随着时代变化,概念是要更新的,这就是易的道理,也就是变化。

    老子说的是概念本质,土的概念是承载万物,一切尽在其中繁衍盛放,其稳定无比,是万事万物的运动平台。

    所以古代叫地,现在我们视野大了,就会知道时空本身就是‘地’,而‘天’则是时空之上、之外,包裹时空的那个东西。

    天与地,不过是个名,是个代称,是借助现象去传达那个概念。

    有人可能就要问,你这不是强行代入吗?

    不是的,道德经通篇都是讲概念,所有的具体指代都是例子而已。

    其开篇明义,就给整篇道德经定了基调:‘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道的概念可以定义,也不可以定义,这就是道最自然的体现。

    一个东西可以用某个名字去象征,但它也不可以用那个东西去象征。这就是名义最长久的样子。

    这么说,你们可能不懂。

    举个例子:张三觉得人生就得轰轰烈烈,像火,李四觉得人生就得柔润平和,像水。

    那到底是像火还是像水?都可以,也都不可以。

    一个人觉得一块石头像老虎,另一个人可能就觉得像豹子,过一段时间裂开了,有人又叫它开花馒头岩。

    某个东西可以有永恒的名字吗?不可能,某个概念会是永远正确的嘛?不可能。

    牛顿奠定了力学,觉得自己找到了真理,之后又被推翻。

    千克的定义改了又改,太阳系行星的数量也因定义而变,这些变化就是‘易’,是道的理。

    就像《信息全知者》里,我就写过云鬼的视野和人类不一样。人类觉得大地是个球,但是云鬼觉得大地是放射电弧,仿佛烈火。

    所以老子对‘地’的概念,指的是本质,不是土地本身。

    知识会不断改变,会被淘汰,会更新,但智慧不会,祖宗留给我们的文化是智慧,而非知识。

    任何行为,其实没有对错,只有应不应该。

    名字、象征物什么的都是虚拟的,都是人定义的,世事一切都在变化,只有本质的东西不变。

    其本质的变化永远在那,可名状,也不可名状。说什么都对,说什么都不对。

    这既是太极,一阴一阳之谓道。万事万物都是这样的,是也不是,不是也是。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大道万变而中庸,无情而又至情。

    这即是:“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

    这里有个题外话,我为何要这么断句,纯粹是我觉得这样更合理,比较像老子的排版。

    因为联系上下文,他后面写的是“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都是‘有’、‘无’的对称排比。

    那么前面开头,就也应该是道可、道非,名可、名非,这种排比啊。

    相比起来,现在主流的断句很别扭,“道可道,非常道”,意思是道可以说出来的,就不是长久的道。

    同一句话里,前面一个道字,指的是名词,后面一个道字,指的又是动词了。感觉和后文不匹配。毕竟道德经通篇,道这个字,只用来指代过那自然之母。

    搞得好像老子他老人家,故意往晦涩的方向说似的,其实老子一直都是尽量往简单的方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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