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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齐鲁风云之五:最后一战(4)(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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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化鲸确实没有回来,回来的是一支人数约莫三千的骑兵,那装束一看就不是大明的军队。

    彼等来到刘泽清大营前面后,也没废话,立即出动一千骑兵,大部分用弗朗机铳进行掩护,剩下来的约莫百骑在飞奔中甩出了虎爪飞索

    这一次没有像倪宠这样的人物拿了主将出来“献营”了,不过这也不重要,在牺牲了十余骑后,寨墙应声而倒。

    阿克墩深吸了一口气,挥动虎枪便冲了进去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这里的战事也基本上结束了。

    作为主将,东平伯刘泽清身边还有三百骑,当阿克墩大军突入大帐的一刹那,他便抛弃了自己的步军,在三百家丁的簇拥下从大营的另外一头跑了,不过彼等并没有跑出多远,

    前面正好整以暇地候着大约七八百骑兵

    这下刘泽清傻眼了,眼下硬拼是不行了,他突然心生一计,嚷着要见瀚海军领头的将领。

    等那将领出现了,刘泽清说道:“本将纵横山东多年,别的不说,手里头还是积攒了不少的钱财,前不久南下时并没有全部带走,大部分都留在老家”

    那将领正是在辽东被俘的韩栋,听了也是一愣,心想:“还能这样”

    他笑道:“有多少,若是还合我心意,我自然可以放了你,若是不足挂齿,明年今日便是你的忌日”

    刘泽清内心也是变幻不定,最后心想:“老子的老家曹县离此地不下千里,只要将他骗住,引他往榆树林一钻,由任七、张七那些榆园贼来对付彼等,自己再寻机脱身,岂不美哉”

    面上却说道:“不下两百万两,黄金、珠宝等物另算,都在曹县老宅里”

    韩栋听了倒是大吃一惊,心道:“好家伙,区区一个总兵,还是没有做几年的总兵,身家竟然如此了得,若是放到以往,自己便可拿住此人,用亲信之人偷偷将财货取出来,可如今这大顺国的规制与从古以来任何国家都不同,老子虽是一个骑兵团指挥使,放到大明那便是千总,不过除了自己、除了训练、打仗,手底下这些家伙是不会听自己的,连阿克墩也指挥不动,放眼整个大夏国,彼等也就听皇帝一人的”

    又想到,“大夏国不久前刚刚缴获了闯贼好不容易得来的几千万两白银,刘泽清这点白银肯定看不在眼里,假若刘泽清说的是真的,还要穿越整个山东,而曹县靠近大名府,还不如飞马通知阿林阿将军去取出来”

    正想着,刘泽清等人的后面又飞来一大队骑兵,为首的正是阿克墩,韩栋见了便喝令手下:“看住彼等彼等若是想跑,立即杀掉,一个也不要放过”

    自己则催马迎了上去,当他将刘泽清的事情向阿克墩一说,阿克墩却是眼睛大亮,他想的与韩栋又不同,眼下他家可是与尼堪深度捆绑了,自己唯一的妹妹又是大夏国的皇后,尼堪眼看着又要增兵,还要治理黄河以北的偌大的地区,虽然在北京获得了大量的银两,不过这银钱那是越多越好。

    一想到这里,他竟起了让韩栋带着千骑跟刘泽清去曹县将银两起出来。

    正想着,从刘泽清那队伍里有飞出一骑,那骑直接来到了阿克墩的面前,然后飞身下马跪了下来。

    “将军,小的有重大机密呈报”

    “哦”,阿克墩突然来了兴趣,“说吧”

    “启禀将军,刘泽清的钱财并不在曹县,而是在峄县,也就是前不久山东总兵驻扎之地”

    阿克墩见他长得眉清目秀,虽然穿着武将服饰,却是一副文人模样,便问道:“你是谁,本将凭什么信你”

    那人说道:“学生叫刘孔中,原本是朝廷前大学士刘鸿训之子,刘泽清这厮没有发迹前认家父为叔,家父故去后,学生与兄弟孔和托庇在刘泽清麾下,刘泽清这厮虽是武夫,却也读过书,也写得一手字,时常以风雅人物自诩”

    “有一次,我兄长孔和在诗文方面忤逆了刘泽清,结果其与手下两千兵丁全部被他杀死,学生得知详情后更不敢离开这厮半步,处处小心翼翼,还加入到他的家丁队,为的就是找一个机会脱逃,这厮在山东多年,杀人无算,盘剥甚众,很是挣下了不小的家产,此事别人不知晓,学生却一清二楚,当时这厮畏惧南下时将财产全部带上了,就藏在峄县县城最大的那座宅院里”

    阿克墩点点头,此人一脸诚恳,说的多半是真的,又想到一事,赶紧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片,仔细看了看,嘴角不禁浮现出一丝笑意。

    “围上去,将彼等全数歼灭,就留刘泽清一人”

    当刘孔中突然从他的家丁队里飞出来后,刘泽清就知道事情要遭,等阿克墩的大军围了上来,他便大叫道:“这位将军,莫要听那厮胡说,那厮有一次调戏本将的小妾,被本将打了一顿,肯定怀恨在心”

    不过此时,阿克墩已经冲了上来,彼等都是飞龙骑,一手虎枪,一手短铳,不到一刻的时间,就将除了刘泽清以外的家丁全数击落马下。

    刘泽清被俘

    阿克墩此时才来到他面前笑道:“那大顺军的战力虽然不堪,不过其准备的夹棍却着实好用,本侯倒是没用过”

    刘泽清一脸惊恐,他哆哆嗦嗦地说道:“你想作甚”

    “哈哈哈”,阿克墩没有理他,大笑着远去了。

    刘家沟。

    一场骑战也在上演。

    原黑龙江最大的黑斤赫哲部落哈拉达之子、满洲正红旗固山额真勒克德浑的包衣奴才叶布舒正带着三千骑与郑森麾下的骑兵大将马信激战。

    作为大明最有钱总兵的儿子,郑森的五千骑兵也是异常奢侈。

    骑兵全部穿着铁甲,武器也都是上好的骑枪、骑刀等物,加上马信也是擅骑之人,当叶布舒冲过来时,马信见他只有三千骑,而自己却有五千骑,当即定下了自己率领最精锐的两千骑正面迎战,而另外三千骑却分成两部分,一边一千五百骑,准备从侧翼攻击叶布舒。

    若是以前的叶布舒,肯定不会理会马信的,三千骑直接杀过去就行了,以以前满洲八旗精骑的实力,碰上关内绝大多数明军,任你几路来,我只管一路去

    不过自从加入瀚海军,并在金州“培训”了半年后,他不禁由衷的爱上了这支军队。

    这样的军队,无论是使枪的飞龙骑,还是使刀的猛虎骑,都是远、近程结合得最好的骑兵队伍,只要训练得当,这世上还真没有能挡得住的。

    见马信分了兵,他也如法炮制。

    他亲自带着一千飞龙骑迎上了马信的两千精骑,而两千猛虎骑也是一边一千骑,分别对上了一千五百敌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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