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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骑士第七十三小队(四)(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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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吕斯和巴勒等人面面相觑,都以一副见了鬼的表情看向这个鲁莽冲进来的人。

    这明显是个年轻人,准确来说是一个可能刚刚成年的孩子,这一点从脸上还没有来得及完全褪去的稚气上可以看得出来,但他那种沉毅坚韧的眼神,却是那种久经战场考验的人特有的。

    长得有点瘦弱,脸色很苍白,但那种白皙应该仅仅只限于基因遗传意义上。穿着新颖挺拔的红衣,戴着荆棘骑士团的肩章,衣服明显是经过裁剪的,极其合身,不多一寸也不少一寸,恰好将这个人修长笔直的腰肢突显出来。

    “这是谁啊?”四个骑士连忙从地上站起来,互相看向彼此,想来他们也很疑惑这个突然冲进来的孩子是谁啊?难道是迷路了吗?

    看着这四人,曼奇当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面前看见的一切,已经无需言语来说明。

    木头的餐桌上油腻的包装纸,还留了一半的火腿,残留着酒水的杯子,还有这四人沾满火腿气味的手指和沾上油污的衣角,都在不停的告诉曼奇这里刚刚发生了一场狂欢的派对。

    “这就是骑士小队的成员吗?”

    曼奇心想。

    “先生们,虽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但在骑士任职期间举行如此的派对,是否过于散漫了!”

    这么说的同时,曼奇趁机环顾四周,

    长着青苔的石头房间很宽敞,宽敞到能放下十张并排的木床,一张很长的餐桌,十个床头柜,三个衣柜,在第五张床和第六张床之间的灰色墙壁上挂着一面刻着荆棘徽章的圆形盾牌。

    在圆形盾牌对面的石块墙壁上依次挂着三把骑士剑,一把战斧,两面盾牌,四根长矛,和四把长角弓,而在下面的棕色皮带木桶则插着一些稀稀落落白色的箭羽,在门口的木门放着几个木人,墙的角落是几堆长满青霉的稻草。

    在这些墙的对面,就是四个一副坏事被发现表情的骑士。

    这些都是荆棘骑士团的骑士,因为他们都穿着荆棘骑士团特有的红衣常服。

    “以审判红莲之名惩戒恶龙,”起源于塞西格林选帝侯国的红衣军服,在兰德里王国被确定为标准的骑士制服,以彰显那种骑士团的那种强大和神秘。

    尽管这四人长相不同,但他们都一致的面色红润、满嘴酒气——浓郁到让曼奇皱眉的酒气。

    曼奇在心里说道:“作为一个骑士,这种行为可不是什么好事啊!”

    给曼奇带路的骑士跟在曼奇的后面进来,一进门就不由的扇起手来,同时问道:“咳咳,怎么这么大的酒味?”

    骑士抖了一下鼻子,大概是这种浓郁酒气让他习惯了烟草味的鼻子感到很难受。

    等看到格吕斯等人他们手中拿着的的酒瓶,这个骑士当即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面色顿时压抑了起来。

    “格吕斯,你这……这是怎么回事?”

    “瓦诺队长?”

    一看见来人,被称为格吕斯的骑士明显有点意外,问道:“你怎么在这,你不是去西瓦诺尔去看守河谷矿场了么?”

    “哼,因为矿场开采任务结束了,我在那里继续待了两天之后就回来了,今天早上才刚到。但你这是怎么回事?开派对吗?那你们搞错时间了吧!我记得我通知过,来自王都的新队长将要抵达,你们难道就以这样姿态迎接你们的新队长吗?”

    格吕斯有些尴尬的扭开了头。

    “尊敬的瓦诺中队长,别生气啊!这是有原因的,我们只是想放松一下,而且新队长不是还没来吗?何必要这么着急呢!”

    一旁的哈特骑士前来解围。

    “谁说没来的?”名为瓦诺的骑士中队长眉毛一竖,“你们的新队长已于今日到达,并将在明天带你们去执行一项任务!”

    “什么?新队长今天就要到了?他在哪?”

    “就在这,”骑士伸手指了指在房间内四处走动的曼奇,指着曼奇肩上的棕熊标志,像是介绍某个著名骑士一样开口道,“这位是骑士长亲自任命的第七十三小队的新队长,高级骑士,曼奇大人。”

    说着,骑士拿出曼奇给他的那张骑士长签署的国王任职令,展示给格吕斯等人看。

    “高级骑士?”

    “还是国王亲自任命的?”

    “不可能的吧?”

    “莫非那些城里的贵族老爷要来我们这混履历么?”

    看见任职书上货真价实的国王红印后,格吕斯四人都先是一愣,旋即倒吸一口凉气,以一副质疑的表情看向曼奇。

    尤其是巴勒——他原本以为来的只是一个不学无术的贵族少爷,但是一个十几岁的高级骑士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不学无术的贵族少爷。

    看曼奇的年龄,也不过才十几岁,十几岁的高级骑士?这种成就,别说是在兰德里王国,怕是在那些选帝侯国中,也算的上是罕见的天才了吧!

    为什么像这样的天才怎么回来我们这个酷似海中孤岛一样的孤僻地方?

    一般来说,像这样的人才不是应该被编入某个秘密的皇家部门,专门为王室服务吗?

    或者和那些骑士传说一样,和一个游吟诗人结为好友,一起在大陆上游荡,惩恶扬善,留下光辉事迹让众人传唱赞扬。

    不管如何,一个高级骑士可以有一百条让自己活得更好一些的道路,为什么非要到这个骑士团来当这种没什么前途的骑士小队长呢?

    如果是在二百年前,当时的兰德里王国还没有依靠塞西格林选帝侯国生存,那是参加骑士团是最好的选择。

    荆棘骑士团和首都骑士团的威名也是在那时确立的。

    试想一下,为了爱人和亲人,年轻的骑士们喝下烈酒,骑上血迹斑斑的烈马,戴上自己妻子为自己缝制的剑鞘,迎着夕阳的余晖,向着数倍于自己的敌人发起最后的冲锋,这该是多么令人向往的一件事。

    但是自从兰德里王国的诺威王子迎娶了塞西格林王国的第十七公主后,一切都变了。因为联姻,兰德里王国就受到了塞西格林选帝侯的特殊照顾,因而很少再发生战斗,骑士团也渐渐没落。

    这就是狮子的威压,如果狮子宣布一只兔子为他的私有物,那么无论恶狼们怎么贪婪,都不会来动这只兔子。

    面对众人质疑的目光,曼奇并没有做出解释,而是在走到床前书桌面前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面向众人,轻轻点头。

    “我叫曼奇,曼奇·伯维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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